電氣安全相關規范和依據查詢手冊
電氣
1.
《GB 50061-2010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
導線與樹木(考慮自然生長高度)之間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 合表12.0.11的規定。
2.
落地式配電箱其
底座周圍未采取
封閉措施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4.2.1落地式配電箱的底部應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內不 應低于50mm,室外不應低于200mm;其底座周圍應采取封閉 措施,并應能防止鼠、蛇類等小動物進入箱內。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2.4室外安裝的落地式配電(控制)柜、箱的基礎應高于 地坪,周圍排水應通暢,其底座周圍應采取封閉措施。
3.
配電室的百頁窗
上未設置防禽網,擋鼠板。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4.3.7配電室的門、窗關閉應密合;與室外相通的洞、通風 孔應設防止鼠、蛇類等小動物進入網罩;其防護等級不宜低 于現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4208》規定的
IP3X級。直接與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風孔尚應買取防止雨、雪 飄入的措施。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6.2.4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等房問應設置防止雨、 雪和蛇、鼠等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處進 入室內的設施。
4.
溫度計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6.3.2電容器室、蓄電池室、配套有電子類溫度敏感器件的 高、低壓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設置環境空氣溫度指示裝置。
5.
配電室內有其他管路通過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4.1.3配電室內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應有其他的管道通 過。室內水、汽管道上不應設置閥門和中間接頭;水、汽管 道與散熱器的連接應采用焊接,并應做等電位聯結。配電屏 上、下方及電纜溝內不應敷設水、汽管道。
6.
耐火等級和門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4.3.1配電室屋頂承重構件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其他 部分不應低于三級。當配電室與其他場所毗鄰時,門的耐火 等級應按兩者中耐火等級高的確定。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6.1.1變壓器室、配電室和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 級。
7.
配電室門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4.3.2配電室長度超過7m時,應設2個出口,并宜布置在配
電室兩端。當配電室雙層布置時,樓上配電室的出口應至少設一個通向該層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配電室的門均應向外開啟,但通向高壓配電室的門應為雙向開啟門。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6.2.2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啟。相鄰配電室之間有門時,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雙向彈簧門。
8.
防火門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6.1.3民用建筑內變電所防火門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變電所位于高層主體建筑或裙房內時,通向其他相鄰房間 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通向過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2變電所位于多層建筑物的二層或更高層時,通向其他相鄰
房間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通向過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3變電所位于單層建筑物內或多層建筑物的一層時,逼向其 他相鄰房間或過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4變電所位于地下層或下面有地下層時,通向其他相鄰房間 或過道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5變電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車庫的門應為甲級防火 門 ;
6變電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門應為丙級防火門。
9.
跨接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1.1柜、臺、箱的金屬框架及基礎型鋼應與保護導體可靠 連接;對于裝有電器的可開啟門,門和金屬框架的接地端子 間應選用截面積不小于4mm2的黃綠色絕緣銅芯軟導線連接, 并應有標識。
《JGJ 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8.1.13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箱門與金屬箱體必須通過采用 編織軟銅線做電氣連接。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5.2.5當電氣裝置或電氣裝置某一部分發生故障后間接接觸 的保護電器不能滿足自動切斷電源的要求時,尚應在局部范 圍內將本規范第5.2.4條第1款所列可導電部分再做一次局
部等電位聯結,亦可將伸臂范圍內能同時觸及的兩個可導電部分之間做輔助等電位聯結。
10.
配電柜與周圍間距
《GB 51348-2019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
4.6.2固定式開關柜靠墻布置時,柜后距離與墻凈距離應大 于0.05m,側面與凈墻距應大于0.2m。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4.2.7、《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4.2.5
11.
《GB 51348-2019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
4.6.2屋內配電裝置距頂板的距離不宜小于1m;當有梁時, 距梁底不宜小于0.8m。
12.
封堵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1.5電纜敷設的防火封堵,應符合下列規定:
1布線系統通過底板、墻壁、屋頂、天花板、隔墻等建筑構 件時,其孔隙應按等同建筑構件耐火等級的規定封堵;
13.
車間配電箱接線 不規范,未從底部箱體孔洞接入;
《JGJ 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8.1.15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均應在箱底 的下底面。
14.
電纜溝未封閉。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13.2.2電纜出入電纜溝、豎井、建筑物、柜(盤)、臺處以 及管子管口處等做密封處理。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6.2.9變電所、配電所位于室外地坪以下的電纜夾層、電纜 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位于室外地坪下的電纜 進、出口和電纜保護管也應采取防水措施。
15.
配電樓前電車充電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6.4.1高、低壓配電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控制室內不 應有無關的管道和線路通過。
16.
配電室配電柜門未關閉
《國家電網公司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4.1.5進出配電設備室(箱)應隨手關門,巡視完畢應上鎖。《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6.1.4配電室的門向外開,并配鎖。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4.3.7配電室的門、窗關閉應密合。
17.
配電箱地排和零排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1.12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箱(盤)內配線應整齊、無絞接現象;導線連接應緊密、
不傷線芯、不斷股;墊圈下螺絲兩側壓的導線截面積應相同,同一電器器件端子上的導線連接不應多于2根,防松墊圈等
零件應齊全;
2箱(盤)內開關動作應靈活可靠;
3箱(盤)內宜分別設置中性導體(N)和保護接地導體(PE)
匯流排,匯流排上同一端子不應連接不同回路的N或PE。
18.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2.10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箱體開孔應與導管管徑適配,暗裝配電箱箱蓋應緊貼墻面, 箱(盤)涂層應完整;
2箱(盤)內回路編號應齊全,標識應正確;3箱(盤)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19.
配電箱內有雜物,灰塵較多,控制回路無標識,孔洞未封堵
《DLT 5161.17-201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3.0.2
1、配電箱內應干凈、無雜物。
2、控制回路標識應齊全、清晰。
3、箱(板)多余孔洞封堵應嚴密
20.
配電箱、柜前有雜物遮擋,無操作空間。
《DB37655-2011建筑電氣防火技術檢測評定規程》 5.1.2配電柜(箱)周圍0.3m內不應堆放雜物。
《GB/T 13869-2017用電安全導則》
5.1.1一般條件下,用電產品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和工作空間,且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21.
配電箱積塵
《GB/T 40248-2021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8.8人員密集場所生產加工車間
8.8.4應按操作規程定時清除電氣設備及通風管道上的可燃 粉塵、飛絮。
22.
配電箱內控制開關無名稱標識。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2.6柜、屏、臺、箱、盤上的標識器件標明被控設備編號 及名稱,或操作位置,接線端子有編號,且清晰、工整、不 易脫色。
23.
絕緣隔板、斷路器隔弧罩缺失
《DB37/655-2011建筑物電氣防火檢測技術規范》
第5.1.14、5.1.11低壓電氣設備的滅弧裝置,如滅弧柵、滅 弧觸頭、滅弧罩、滅弧用絕緣板應完好無損。
《GB 50254-201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 4.0.2低壓斷路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低壓斷路器的飛弧距離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的要求;
2低壓斷路器主回路接線端配套絕緣隔板應安裝牢固;
3低壓斷路器與熔斷器配合使用時,熔斷器應安裝在電源側。
24.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2.0.1變電所的所址不應設在地勢低洼和可能積水的場所。
25.
未設滅火器
《GB 50194-201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5.0.3變配電室內應配置適用于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變配 電室內應設置應急照明。
26.
未設照明燈
《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3.1.2.1室內工作及相關輔助場所,均應設置正常照明。
27.
配電室應急照明
《GB 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
10.3.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 防排煙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設備房應設 置備用照明,其作業面的最低照度不應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28.
600V以上不能使
用二氧化碳滅火
器的規范
《DL 5027-2015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
F.3.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滅可燃液體火災、可燃氣體
火災、600V以下的帶電類火災,以及儀器儀表、圖書檔案
等要求不留殘跡、不污損被保護物的場所,不適用于固體火災、金屬火災和自身含有供氧源的化合物火災,若撲滅600V 以上的電氣火災時,應先切斷電源。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 溫度范圍為-10℃~55℃。
29.
《GB 26859-2011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本標準適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電壓等級設施的發電企業所
有運用中的電氣設備及其相關場所;具有35kV及以上電壓等 級設施的輸電、變電和配電企業所有運用中的電氣設備及其 相關場所;具有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設施的用電單位運用 中的電氣設備及其相關場所。其他電力企業和用電單位也可 參考使用。
7.3.6.4操作機械傳動的斷路器或隔離開關時,應戴絕緣手 套。沒有機械傳動的斷路器、隔離開關和跌落式熔斷器,應使用絕緣棒進行操作。
7.3.6.5更換配電變壓器跌落式熔斷器熔絲,應先將低壓刀 閘和高壓隔離開關或跌落式熔斷器拉開裝卸跌落式熔斷器熔管時,應使用絕緣棒。
7.3.6.6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應使用有防雨罩的絕緣棒,并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
30.
絕緣手套未檢測。車問配電柜前配備令克桿未檢驗;
《DL/T 878-2021帶電作業用絕緣工具試驗導則》
6.6帶電作業絕緣工具應定期進行電氣試驗和機械強度試 驗,其試驗周期為:
電氣試驗:預防性試驗一年一次;檢查性試驗一年一次,兩次試驗間隔半年。
機械強度試驗:每年一次。
《GB 26860-2011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9.4.5帶電作業工器具應按規定定期進行試驗(絕緣桿1年、 絕緣靴、絕緣手套半年)。
31.
斷路器未在配電箱內
《GB 51348-2019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
7.2.1電源可采用電纜埋地或架空進線,進線處應設置電源 箱,箱內應設置總開關電器;電源箱宜設在室內,當設在室 外時,應選用室外型箱體,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
《GB 19517-2023國家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范》
5.2產品的結構、外殼或護罩等,或其在封閉的電氣作業場 中時,均不會產生意外接觸帶電部分的危險。外殼、護罩等 部件只允許用工具拆卸或打開。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5.1.2標稱電壓超過交流方均根值25V容易被觸及的裸帶電 體,應設置遮欄或外護物。
32.
戶外配電箱防護等級
《GB 50194-201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6.3.5戶外安裝的配電箱應使用戶外型,其防護等級不應低 于本規范附錄A外防護等級IP44,門內操作面的防護等級不 應低于IP21。
《GB 15606-2008木工(材)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8木工車問的電氣設備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
33.
車間開關設在木板上
《DB37655-2011建筑電氣防火技術檢測評定規程》
9.1.6插座、開關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或靠近可燃物時,應 采取隔熱、散熱的保護措施。
《JGJ 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8.1.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安裝在金屬或
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
金屬電器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做電氣連接。
34.
配電箱采用木板制作
《DB37655-2011建筑電氣防火技術檢測評定規程》
5.1.1配電柜(箱)不應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JGJ 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8.1.7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制作, 鋼板厚度應為1.2-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 于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體表面應
做防腐處理。
35.
使用閘刀開關
發改委令第29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安 全生產法》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36.
有帶電體明露。
《GB/T 13869-2017用電安全導則》
7.3檢修后的電氣設備和電氣裝置,應證明其安全性能符合 正常使用要求。不合格的用電產品不得投入使用,應及時予 以報廢,并在明顯位置予以標識。用電產品拆除時,應對原 來的電源端作妥善處理,不應使任何可能帶電的導電部分外 露。
《GB 50254-201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 4.0.3低壓斷路器的接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接線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的要求;
2裸露在箱體外部且易觸及的導線端子應加絕緣保護。
37.
配電箱上無安全 警示標志。千式變壓器未設置“高壓 危險”安全標志
《GB 5083-1999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
7.1生產設備易發生危險的部位必須有安全標志。
《GB/T 2893.5-2020圖形符號安全色和安全標志第5部 分:安全標志使用原則與要求》
5.1.1在目標場所內,根據相關法律和規章的要求或安全生 產的規定應設置的安全標志應優先設置。其他安全標志的使 用應基于風險評估進行判斷,風險評估可以識別和確定目標 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源類別以及與每個危險源相關聯的具體風 險。
38.
房頂有滲水痕跡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1.2配電線路的敷設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2)應防止在使用過程中因水的侵入或因進入固體物帶來的 損害。
39.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4.2.6配電室通道上方裸帶電體距地面的高度不應低于
2.5m,當低于2.5m時,應設置不低于現行國家標準《外殼防 護等級(IP代碼)》GB4208的規定的IP×XB級或IP2×級
的遮攔或外護物,遮攔或外護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應低于2.2m。
40.
變壓器圍欄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4.2.2露天或半露天變電所的變壓器四周應設高度不低于
1.8m的固定圍欄或圍墻,變壓器外廓與圍欄或圍墻的凈距不 應小于0.8m,變壓器底部距地面不應小于0.3m。
油重小于1000kg的相鄰油浸變壓器外廓之間的凈距、不 應小于1.5m;油重1000kg~2500kg的相鄰油浸變壓器外廓
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3.0m;油重大于2500kg的相鄰油浸變 壓器外廓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5m;當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 應設置防火墻。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4.2.5設置在變電所內的非封閉式干式變壓器,應裝設高度 不低于1.8m的固定圍欄,圍欄網孔不應大于40mm×40mm。
變壓器的外廓與圍欄的凈距不宜小于0.6m,變壓器之間的凈 距不應小于1.0m。
《GB 50060-2008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范》5.4.8
41.
《GB 50060-2008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程》
5.5.3貯油設施內應鋪設軟石層,卵石層厚度不應小于 250mm,卵石直徑為50—80mm。
42.
《GB/T 14542-2017變壓器油維護管理導則》
6.1.3應按照下列原則進行檢驗:
a)在表5中所規定的周期內應定期地進行性能檢驗,除非制 造廠商另有規定。
43.
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未使用可靠漏電保護
《GB/T3787-20175.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在一般場所使用I類工具,還應在電氣線路中采用剩余電流
動作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其中剩余動作保護器的額定剩余動作電流的要求見GB3883.1-2014的規定。
《GB/T 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電動工具和因林工具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8.14.1.1電氣安全
1)電動工具插頭必須與插座相配。絕不能以任何方式改裝插 頭,需接地的電動工具不能使用任何轉換插頭。
6)如果無法避免在潮濕環境中操作電動工具,應使用帶有剩 余電流裝置(RCD)保護的電源。
44.
屋內電纜與管道間距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6.10在屋內架空明敷的電纜與熱力管道的凈距,平行時不 應小于1m;交叉時不應小于0.5m;當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
應采取隔熱措施。電纜與非熱力管道的凈距,不應小于0.15m; 當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在與管道接近的電纜段上,以及
由該段兩端向外延伸大于等于0.5m以內的電纜段上,采取防 止電纜受機械損傷的措施。
在有腐蝕性介質的房屋內明敷的電纜,宜采用塑料護套電纜
45.
出線保護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2.20有金屬槽盒引出的線路,可采用金屬導線、塑料導管、 可彎曲金屬導管、金屬軟導管或電纜等布線方式。導線在引 出部分應有防止損傷的措施。
46.
電纜線絕緣皮破損
《GB/T 13869-2017用電安全導則》
5.1.2電氣線路應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 力。
47.
配電箱內接線不規范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2.9柜、臺、箱、盤面板上的電器連接導線應符合下列規 定 :
1連接導線應采用多芯銅芯絕緣軟導線,敷設長度應留有適 當裕量 ;
2線束宜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強絕緣保護層;
3與電器連接時,端部應絞緊、不松散、不斷股,其端部可采用不開口的終端端子或搪錫;
4可轉動部位的兩端應采用卡子固定。
48.
《JGJ 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5.3.4每一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2根及以上導體,在不
同點與接地體做電氣連接。不得采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體,但應保證其電氣連接和熱穩定。
49.
《GB 51348-2019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
12.5.8鋁導體不應作為埋設于土壤中的接地極和接地連接導 體 ( 線 ) 。
50.
《GB 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4.1.8嚴禁利用金屬軟管、管道保溫層的金屬外皮或金屬網、 低壓照明網絡的導線鉛皮以及電纜金屬護層作為接地線。
51.
接地體埋深
《GB 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4.2.1接地網的埋設深度與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當無具體
規定時,接地極頂面埋設深度不宜小于0.8m;水平接地極的 間距不宜小于5m,垂直接地極的間距不宜小于其長度的2倍。(水平接地極意思就是接地極是水平放置的,垂直接地極意 思就是接地極是垂直放置的。接地體的埋深主要跟凍土層和 氣候干燥程度有關,詳見《GB 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 接地設計規范》4.3)
52.
垂直接地極敷設不符合要求
《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5.4.3人工鋼質垂直接地體的長度宜為2.5米。(當設計無
要求時,接地裝置頂面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5m。角鋼、鋼管、 銅棒、銅管等接地體應垂直配置。人工垂直接地體的長度宜
為2.5m,人工垂直接地體之間的間距不宜小于5m。人工接地 體與建筑物外墻或基礎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宜小于1m。)
5.4.4人工接地體在土壤中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5m,并宜 敷設在當地凍土層以下,其距墻或基礎不宜小于1m。
53.
電氣接地。
《GB 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3.0.4電氣裝置的下列金屬部分,均必須接地:
1電氣設備的金屬底座、框架及外殼和傳動裝置。2攜帶式或移動式用電器具的金屬底座和外殼。
3箱式變電站的金屬箱體。4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5配電、控制、保護用的屏{柜、箱)及操作臺的金屬框架 和底座。
6電力電纜的金屬護層、接頭盒、終端頭和金屬保護管及二 次電纜的屏蔽層。
7電纜橋架、支架和井架。
8變電站(換流站)構、支架。
9裝有架空地結或電氣設備的電力線路桿塔。10配電裝置的金屬遮欄。
11電熱設備的金屬外殼。
4.12.7低壓電氣裝置外露導電部分,應通過電源的PE線接 至裝置內設的PE排接地。
《GB 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4.3.7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裝置中,下列部位應采用專門敷 設的接地導體(線)接地:
1)發電機機座或外殼,出線柜、中性點柜的金屬底座和外殼, 封閉母線的外殼;
2)110kV及以上鋼筋混凝土構件支座上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
3)箱式變電站和環網柜的金屬箱體;
4)直接接地的變壓器中性點;
5)變壓器、發電機和高壓并聯電抗器中性點所接自動跟蹤補 償消弧裝置提供感性電流的部分、接地電抗器、電阻器或變 壓器等的接地端子;
6)氣體絕緣金屬封閉開關設備的接地母線、接地端子;
7)避雷器,避雷針和地線等的接地端子。
3.2.2附屬于高壓電氣裝置和電力生產設施的二次設備等的
下列金屬部分可不接地:
安裝在已接地的金屬架構上,且保證電氣接觸良好的設備。《GB 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5.5.3按照《GB 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環境中仍需要接地。
54.
接地線不應采用纏繞方式。
《GB/T 13869-2017用電安全導則》
5.1.2保護接地線應采用焊接、壓接、螺栓聯結或其他可靠
方法聯結,嚴禁纏繞或掛鉤。電纜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 情況只能用作保護接地線。
《GB 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4.3.6采用金屬絞線作接地線引下時,宜采用壓接端子與接
地極連接。
55.
接地排顏色
《GB 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4.2.7明敷接地線,在導體的全長度或區間段及每個連接部
位附近的表面,應涂以15mm~100mm寬度相等的綠色和黃色 相間的條紋標識。當使用膠帶時,應使用雙色膠帶。
《GB 50944-2013防靜電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
13.3.3防靜電接地應嚴格按設計或技術要求連接(圖 13.3.3),接地系統宜采用鍍鋅扁鋼或裸銅導線(帶),有 絕緣外皮時,外皮顏色應為黃綠相間。
56.
接地螺栓生銹
《GB 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4.2.3接地線應采取防止發生機械損傷和化學腐蝕的措施。
有化學腐蝕的部位還應采取防腐措施。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24.2.2設計要求接地的幕墻金屬框架和建筑物的金屬門窗, 應就近與防雷引下線連接可靠,連接處不同金屬間應采取防 電化學腐蝕措施。
57.
配電柜內地排的壓接線
《GB 50171-201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 7.0.9盤、柜上裝置的接地端子連接線、電纜鎧裝及屏蔽接
地線應用黃綠絕緣多股接地銅導線與接地銅排相連。電纜鎧裝的接地線截面宜與芯線截面相同,且不應小于4mm2,電纜 屏蔽層的接地線截面面積應大于屏蔽層截面面積的2倍。當 接地線較多時,可將不超過6根的接地線同壓一接線鼻子, 且應與接地銅排可靠連接。
58.
同一壓接點壓接的導線數量多于兩條,不符合規范要求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7.2.2條:導線與設備或器具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5每個設備或器具的端子接線不多于2根導線或2個導線端 子。
《SH/T 3081-2019石油化工儀表接地設計規范》
6.3.5接地系統的各種連接應牢固、可靠,并應保證良好的 導電性,各種接地導線與接地匯流排、接地匯總板的連接應 采用鍍錫銅接線片和鍍鋅鋼質螺栓壓接,并應有防松件,同 一壓接點壓接的導線數量不應多于兩條。
59.
搭接要求
《GB 50601-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
4.1.2、
《GB 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4.3.4接地線、接地極采用電弧焊連接時應采用搭接焊縫,
其搭接長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扁鋼應為其寬度的2倍且不得少于3個棱邊焊接。2圓鋼應為其直徑的6倍。
3圓鋼與扁鋼連接時,其長度應為圓鋼直徑的6倍。
4扁鋼與鋼管、扁鋼與角鋼焊接時,除應在其接觸部位兩側 進行焊接外,還應由鋼帶或鋼帶彎成的卡子與鋼管或角鋼焊 接。
60.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1.1.1金屬梯架、托盤或槽盒本體之間的連接應牢固可靠, 與保護導體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1梯架、托盤和槽盒全長不大于30m時,不應少于2處與保
護導體可靠連接;全長大于30m時,每隔20m~30m應增加一 個連接點,起始端和終點端均應可靠接地。
2非鍍鋅梯架、托盤和槽盒本體之間連接板的兩端應跨接保 護聯結導體,保護聯結導體的截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3鍍鋅梯架、托盤和槽盒本體之間不跨接保護聯結導體時, 連接板每端不應少于2個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墊圈的連接固定 螺栓。
3.1.7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單獨與保護導體相連
接,不得串聯連接,連接導體的材質、截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61.
不準串聯接地。
《GB 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4.2.9電氣裝置的接地必須單獨與接地母線或接地網相連接, 嚴禁在一條接地線中串接兩個及兩個以上需要接地的電氣裝 置。
《GB 51348-2019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
12.4.4電氣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不得用作保護接地導體 (PE)的串聯過渡接點。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1.7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單獨與保護接地相連, 不得串聯連接,連接導體的材質、截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62.
穿管,線纜高度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5.1.3塑料護套線在室內沿建筑物表面水平敷設高度距地 面不應小于2.5m,垂直敷設時距地面高度1.8m以下的部分 應采取保護措施。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2.1正常環境的屋內場所除建筑物頂棚及地溝內外,可采 用直敷布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直敷布線應采用護套絕緣導線,其截面積不宜大于6mm2: 2護套絕緣導線至地面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7.2.1的規定;
水平敷設:屋內2.5米,屋外2.7米 垂直敷設:屋內1.8米,屋外2.7米
3當導線垂直敷設時,距離地面低于1.8m段的導線,應用導 管保護:
4導線與接地導體及不發熱的管道緊貼交叉時,應用絕緣管 保護;數設在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應用鋼管保護;
5不應將導線直接埋入墻壁、頂棚的抹灰層內。
《GB 50168-201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標準》 6.2.1直埋電纜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時,要采取防護措施。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6.8無鎧裝的電纜在屋內明敷,除明敷在電氣專用房間外, 水平敷設時,與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2.5m;垂直敖設時,與 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1.8m:當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 防止電纜機械損傷的措施。
63.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2.7對金屬導管、金屬槽盒有嚴重腐蝕的場所,不宜采用 金屬導管、金屬槽盒布線。
64.
《GA 1131-2014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
8.6室內儲存場所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硬 塑料管保護。不應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65.
臨時用電線掛在
護欄上,敷設在地
面上
《JGJ 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7.1.2架空線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 手架及其他設施上。
7.2.3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
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
66.
受力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7.2.1電纜頭應可靠固定,不應使電器元器件或設備端子承 受額外應力。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1.1配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下列條件:
4能承受安裝期問或運行中布線可能遭受的其他應力和導線 的自重。
67.
臨時電源線在地面敷設,未采取防機械傷害措施;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3.1.3當電纜敷設存在可能受到機械外力損傷、振動、浸水 及腐蝕性或污染物質等損害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5.1.1帶電部分應全部用絕緣層覆蓋,其絕緣層應能長期承 受在運行中遇到的機械、化學、電氣及熱的各種不利影響。
7.1.2配電線路的敷設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避免由外部熱源產生的熱效應帶來的損害;
2應防止在使用過程中因水的侵入或因進入固體物帶來的損
害;
3應防止外部的機械性損害;
4在有大量灰塵的場所,應避免由于灰塵聚集在布線上對散 熱帶來的影響;
5應避免由于強烈日光輻射帶來的損害;
6應避免腐蝕或污染物存在的場所對布線系統帶來的損害;7應避免有植物和(或)霉菌衍生存在的場所對布線系統帶
來的損害;
8應避免有動物的情況對布線系統帶來的損害。
68.
線纜雜亂
《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13.2.2電纜敷設排列整齊,水平敷設的電纜,首尾兩端、轉 彎兩側及每隔5-10m處設固定點。
《GB 50168-201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標準》 6.1.17電纜敷設時應排列整齊,不宜交叉,并應及時裝設標
識牌。
《GB 50217-2018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
6.1.9.3不得采用鐵絲直接捆扎電纜。
69.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6.9屋內相同電壓的電纜并列明敷時,除敷設在托盤、梯 架和槽盒內外,電纜之間的靜距離不應小于35mm,且不應小 于電纜外徑。
70.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6.38電纜通過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基礎、散水坡、樓板和穿 過墻體等處應穿管保護,穿管的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 倍。
71.
《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7.2.11金屬導管和金屬槽盒敷設時,應與其他管道的平行凈 距離不小于0.1m。
72.
未使用插頭與插座進行接線。
《GB/T 13869-2017用電安全導則》
5.1.3插頭與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 任何情況下都應單獨與保護接地線可靠連接,不得在插頭 (座)內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
73.
插座回路未設漏電保護器
《GB/T 13955-2017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與運行》 4.4.1末端保護
下列設備和場所應安裝末端保護RCD:
a)屬于I類的移動式電氣設備及手持式電動工具(注釋:參
照GB/T 17045,電氣產品分為四類。其中I類產品的防電擊
保護不僅依靠設備的基本絕緣,而且還應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該措施是將可能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線或TT系統的獨立接地裝置聯接起來, 以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帶有 危險電壓。);
b)工業生產用的電氣設備;
c)施工工地的電氣機械設備;d)安裝在戶外的電氣裝置;
e)臨時用電的電氣設備;
f)機關、學校、賓館、飯店、企事業單位和住宅等除壁掛式 空調電源插座外的其他電源插座或插座回路;
g)游泳池、噴水池、浴室、浴池的電氣設備(注釋:指相關 規定屬于應安裝保護裝置區域內的電氣設備。);
h)安裝在水中的供電線路和設備;
i)醫院中可能直接接觸人體的醫用電氣設備(注釋:指GB /T 9706.1-2007中H類醫用設備。);
j)農業生產用的電氣設備;k)水產品加工用電;
1)其他需要安裝RCD的場所。
4.4.2線路保護
低壓配電線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二級或三級保護時,在電源端、負荷群首端或線路末端(農業生產設備的電源配電箱)
安裝RCD。
74.
穿管未進行封堵
《AQ 3009-2007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范》
6.1.2.1.7電氣設備多余的電纜引入口應用適合于相關防爆 型式的堵塞元件進行堵封。除本質安全設備外,堵塞元件應 使用專用工具才能拆卸。
7.1.3.1.7不使用的線孔,應用適合于相關防爆型式的堵塞 元件進行堵封。(危險場所)
75.
電纜橋架上部缺電纜蓋板。
《GB 50217-2018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
6.2.7電纜橋架型式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需屏蔽外部的電氣干擾時,應選用無孔金屬托盤加實體蓋 板 ;
2在易燃粉塵場所,宜選用梯架,每一層橋架應設置實體蓋 板 ;
3高溫、腐蝕性液體或油的濺落等需防護場所,宜選用有孔 托盤,每一層橋架應設置實體蓋板;
4需因地制宜組裝時,可選用組裝式托盤;
5除本條第1款~第4款規定的情況外,宜選用梯架。
76.
配電箱無銘牌標
志。
《GB/T 13869-2017用電安全導則》
4用電產品應具有符合規定的銘牌或標志,以滿足安全、 使用和維護的要求。
77.
變壓器室通風窗采用可燃材料。
《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6.1.4變壓器室的通風窗應采用非燃燒材料。
6.2.1地上變電所宜設自然采光窗。除變電所周圍設有1.8m 高的圍墻或圍欄外,高壓配電室窗戶的底邊距室外地面的高 度不應小于1.8m,當高度小于1.8m時,窗戶應采用不易破
碎的透光材料或加裝格柵;低壓配電室可設能開啟的采光窗。
78.
配電裝置無相色
或錯誤。
《GB 50060-2008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范》
2.0.2配電裝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可按面對出線,
自左至右、由遠而近、從上到下的順序,相序排列為A、B、 C。對屋內硬導體及屋外母線橋應有相色標志,A、B、C相色 標志應分別為黃、綠、紅三色。
79.
自備發電機未與電網隔離。
《GB/T 13869-2017用電安全導則》
5.2.2自備發電裝置應有措施保證與供電電網隔離,并滿足 用電產品的正常使用要求;不得擅自并入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