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年 11 月 28 日 0 時 40 分 55 秒,位于河北張家口望山循環經濟示范園區的中國化工集團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擴散至廠外區域,遇火源發生爆燃,造成 24 人死亡( 其中 1 人后期醫治無效死亡) 、21 人受傷( 4 名輕傷人員康復出院) ,38 輛大貨車和 12 輛小型車損毀。經調查,事故直接原因是盛華化工公司氯乙烯氣柜發生泄露,泄露的氯乙烯擴散到廠區外公路遇明火發生燃爆,導致停放在公路兩側等候卸貨的車輛被燒毀,在車內休息的人員發生大量傷亡。調查發現,公司的氯乙烯氣柜緊鄰省道,該省道晚間滯留大量車輛與人員,存在著巨大隱患,公司卻未對此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十分混亂,管理形同虛設,操作記錄流于形式,工人在上班后玩手機、脫崗等情況非常普遍。事故發生后,盛華化工公司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隱瞞事故情節,誤導事故調查。事故暴露出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案發后,公安機關對盛華化工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江政輝,總經理顏景河等 12 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企業人員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安全生產并不能直接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也不能直接為地方政府帶來政績,故很容易被忽視。然而,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會為企業、社會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事實上,企業如能自覺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由上自下的層層安全檢查若能落到實處,消防、安全生產監督、交通管理等部門在各自日常管理中若能嚴格履行職責,事故就不會發生,損失就不會如此慘重。要杜絕此類惡性事故再度發生,作為企業要定崗定位、明確職責、規范操作流程、強化安全培訓,將安全生產合規建設放在企業運營的重要位置; 作為監管部門則必須強化監管力度,將相應責任落實到相關部門的具體管理者身上。這次事故造成大量社會人員傷亡,反映出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外溢這一嚴峻問題。一方面,企業不可能完全與社會隔離,如何防止企業風險外溢威脅民眾社會生活,就成為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也成為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責; 另一方面,具有相當安全風險的企業應如何選址布局,在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企業及地方經濟發展之間如何權衡,也是政府不容回避的重大問題。
可以看出:安全生產事故追責越來越嚴厲!為什么要這樣?
請看下面的四個字就知道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