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政府事故預防和PSM舉措的部分清單
中國: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AQ/T 3034-2022。
國際油氣生產商協會:過程安全-關鍵績效指標的推薦做法,2011年。
歐洲委員會:塞維索Ⅰ號指令,1982年;塞維索Ⅱ號指令,1997年;塞維索亞Ⅲ號指令,2012年。
歐盟:歐盟指令2013/30/EU-海上油氣操作安全,2013年。
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COMAH規定-重大事故危害控制條例,1999年(2005年和2014年修正)。
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高危化學品過程安全管理(29 CFR 1910.119,1992年)。
美國清潔空氣修正法案:第112節-事故預防,1992年。
美國環保署風險管理計劃規定(40 CFR 68,1996年)。
美國安全與環境執法局: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2011年。
墨西哥:公共安全和環境綜合管理系統(SIASPA),1998年。
墨西哥:NOM-028-STPS-2004,處理危險化學品系統的過程安全和關鍵設備,2012年。
澳大利亞:職業健康和安全法案(1985年)、職業健康和安全(重大危害設施)條例(SR1999,1999年)、重大危害設施控制國家標準[NOHSC1014(1996/2002)]、工作健康和安全(2011年)。
加拿大:加拿大環保法案-環保應急條例,第200章第8部分,1999年。
韓國:韓國OSHA PSM標準,工業安全與健康法案-第20條,安全和健康管理準備工作條例。韓國環保部-危險化學品管理框架方案,2001~2005年。
日本:高壓氣體安全法案,2006年。
巴西:ANP油氣行業事故預防條例。
新加坡:SS506標準第3部分 職業安全和健康(OSH)管理體系-化學工業要求,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