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里區五通“4·29”醇基液體燃料燃爆事故調查的報告
2017年4月29日13時16分左右,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發生燃爆事故,事故造成沈重博死亡,游彬鋒手臂受傷,燒毀燒損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灶臺、操作臺、保鮮柜及室內部分裝修等物品。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件》(國務院令第493號)和《湖里區人民政府關于授權事故調查組進行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的通知》(廈湖府〔2008〕61號)精神,湖里區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區安監局黃木清副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呂煊局長助理為副組長,區經信局、區監察局、區總工會、湖里公安分局、湖里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質監第一分局、湖里消防大隊、金山街道辦、公安邊防大隊等單位成立湖里區五通“4·29”醇基液體燃料燃爆事故調查組(廈湖安監〔2017〕11號),并邀請區檢察院參加,對事故展開調查,通過調查組現場勘察,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核實有關資料,經過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并提出了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建議以及事故防范與整改措施。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涉事公司情況
“廈門科企有限公司”是一家沒有工商營業執照、沒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虛構企業,由游彬鋒、廖志富、游平源和李立陽4人出資,公司名稱只是方便對外稱呼之用。
(二)涉事人員情況
沈重博,男,漢族,家住福建省永定區下洋鎮,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老板,在事故中受傷經醫治無效死亡。
游彬鋒,男,漢族,大專文化,家住福建省永定區大溪鄉太聯村背坪組, 現住廈門湖里區鐘宅社區3148號201室,主要負責跟車送貨和灶臺維修,在此事故中負責給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加注醇基液體燃料,在事故中手臂受輕傷。
廖志富,男,漢族,初中文化,家住福建省永定區岐嶺鄉新村第三組8號,現住廈門集美區后溪鎮后垵田厝田北25號,主要負責拉貨送貨,在此事故中負責操作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加注醇基液體燃料加油泵。
李立陽,男,漢族,大專文化,家住福建省永定區湖坑鎮新街村10-01,現住廈門翔安區翔城國際B02小區40梯601室,主要負責開發市場、溝通客戶和公司財務。
游平源,男,漢族,大專文化,家住福建省永定區大溪鄉大溪村古溪30號,現住廈門湖里區鐘宅社3160號203室,主要負責售后服務和安裝客戶的灶具等設備。
黃鑫,男,漢族,初中文化,家住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何店鎮天星村四組15號,現住廈門集美區灌口鎮三社村一出租房。是給游彬鋒、廖志富、游平源和李立陽提供醇基液體燃料的供貨人。經查明黃鑫在集美區灌口鎮三社村清潔樓附近的空地上儲存、經營醇基液體燃料,黃鑫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
(三)涉事車輛情況
閩D528D7車輛為廣西柳州五菱小貨車,載重量1.5噸,改裝成運輸和加注醇基液體燃料的加油車,經查該車無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和儲存資質。
(四)事故現場基本情況
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建筑為村民自建房,共4層,1層為店面,2-4層為住宅,重慶川菜館位于1層101室,面積約60㎡,層高約2.9米,內部擺放由東北向西南依次為灶臺、操作臺、保鮮柜、用餐區,餐館主要采用醇基液體燃料,醇基液體燃料儲油箱(80㎝×80㎝×100㎝)位于靠路邊側門的左側,灶臺西側,操作臺上方,加油口位于距地面約2.6米處,儲油箱鐵制支架距地面1.8米,支架的正下方地面上是燃燒后的醇基液體燃料儲油箱,沈重博倒在餐館內廁所里被120救護人員發現并救治。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17年4月29日上午,游彬鋒和廖志富到五通侖后社給供貨餐館加注醇基液體燃料,游彬鋒開著閩D528D7的送貨車帶著廖志富于13時許到達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門口,游彬鋒負責往儲油箱里加油,廖志富在外面負責看管小貨車油泵開關,兩人先給重慶川菜館對面的一家閩川小炒加完醇基液體燃料后,游彬鋒來到重慶川菜館的醇基液體燃料儲油箱前,因儲油箱位置高,游彬鋒拿了一把塑料凳子,放在飯店里的一張桌子上,爬上桌子踩在凳子上,廖志富把加油槍遞給游彬鋒,游彬鋒右手拿著加油槍,左手扶著油槍口和儲油箱連接的軟管,給儲油箱加注醇基液體燃料,廖志富在車旁邊靠近店門口的地方給抽油泵充電。游彬鋒第一次向儲油箱內加醇基液體燃料的時候,因小貨車上的油泵剛打開,壓力較大,連接加油槍和儲油箱之間的軟管突然脫離,有少量醇基液體燃料濺到地上,廖志富發現后關閉了油泵,游彬鋒也趕緊關閉了加油槍。后來又重新將軟管連接至儲油箱開始加注,在加注過程中游彬鋒突然向廖志富喊:“油出來了”,廖志富立即關掉油泵,游彬鋒就直接關閉了加油槍,停止加注,但流出的醇基液體燃料,滴灑在廚房灶臺上,此時重慶川菜館老板沈重博正在灶臺上炒菜,灶臺上的明火引燃了滴下的醇基液體燃料,游彬鋒就感到背后和手都很燙,感覺身上著了火,就跳下凳子從飯店門口跑了出去,邊跑邊脫身上的著火衣服,沈重博的母親和老婆也跟著跑了出來,沈重博往餐館里面的廁所跑,很快火勢越燒越大,并引起了燃爆,現場人員及時報警并自發地組織救火,湖里消防和120救援救護人員及時趕到,大火很快被撲滅,120救護人員將傷者沈重博送醫院進行搶救,但沈重博因傷重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簽定沈重博系生前燒死。游彬鋒手部受輕傷,包扎后自行出院。
事故發生后,湖里區安監局、湖里消防大隊、湖里公安分局、五通邊防派出所和金山街道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并對事故現場進行初步勘察。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這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輕傷。死者沈重博,系福建省永定區下洋鎮人,男,年齡28歲,為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老板。傷者游彬鋒,男,漢族,29歲,大專文化,福建省永定區大溪鄉太聯村背坪組,現住廈門市湖里區鐘宅社區3148號201室。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5萬元。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游彬鋒、廖志富、游平源和李立陽非法經營、運輸醇基液體燃料,在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下,違規加注閃點12.3℃醇基液體燃料時操作不當,濺出的醇基液體燃料遇到火源引起燃爆。
(二)事故間接原因
1.游彬鋒、廖志富沒有經過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沒有安全意識,思想麻痹,缺乏最基本的安全常識,在加注時操作不當,兩次導致醇基液體燃料濺到地面和灶臺上,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2.游彬鋒、廖志富、游平源和李立陽在給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安裝醇基液體燃料的儲油箱和灶具等設備時不符合安全標準,沒有把儲油箱安裝在滿足防火防爆要求的單獨房間內,也沒有采取防滿溢等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黃鑫非法經營醇基液體燃料,且向無任何資質的個人提供醇基液體燃料,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性質
綜上所述,這是一起一般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一)游彬鋒、廖志富、游平陽和李立陽4人在不具備危險化學品從業資格,無《工商營業執照》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醇基液體燃料,使用沒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押運員沒有危險貨物從業資格證,非法從事醇基液體燃料配送經營活動。特別是向不符合安全使用醇基液體燃料的廈門市湖里區五通侖后277號重慶川菜館提供醇基液體燃料,導致燃爆事故的發生,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黃鑫,沒有營業執照,沒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醇基液體燃料,并且把醇基液體燃料賣給沒有經營、運輸、儲存等資質的游彬鋒、廖志富、游平源和李立陽4人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對該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這是一起非法經營、儲存、運輸醇基液體燃料,違規加注導致燃爆造成的亡人事故,教訓極為慘痛。根據全市及區重大活動安保工作總體部署和整治專項行動要求,結合區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加大對非法銷售、儲存、運輸、使用醇基液體燃料的整治力度,及時消除公共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深入摸排宣傳,積極做好勸停勸改工作。按照《湖里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醇基液體燃料安全專項整治的通告》要求,深入宣傳醇基液體燃料使用的危險性,把《關于開展醇基液體燃料使用專項整治告知書》發放到全區所有使用醇基液體燃料單位(用戶),積極做好醇基液體燃料使用單位(用戶)改造工作,對不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暫停使用醇基液體燃料。
(二)突出源頭治理,依法嚴厲打擊。由湖里公安分局牽頭,區安監局、湖里消防大隊、各街道辦等單位聯合依法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使用醇基液體燃料的違法犯罪行為,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三)加大安全排查,徹底整治隱患。由湖里消防大隊牽頭,各街道辦、屬地派出所配合,加大對醇基液體燃料使用單位(用戶)的安全排查力度,督促醇基液體燃料使用單位(用戶)進行自糾整改,自行清除隱患。對不符合規范條件仍不停止使用的單位,消防部門依據消防有關規定予以查封,確保隱患問題清零。
(四)建章立制,形成長效機制。由區安監局牽頭,聯合相關職能部門,認真研究對策,形成規范性的管理規章制度,并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安全宣傳力度,加大檢查和告誡力度,依法從嚴查處醇基液體燃料的違法違規行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隱患。
湖里區五通“4·29”
醇基液體燃料燃爆事故調查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