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天然氣管道事故頻發
?? 10月14日10時30分,呼市呼倫南路與大學西街路口,道路施工中不慎挖斷天然氣管道。與以往不同的是,泄漏天然氣引發大火,燒斷空中的高壓線,導致周邊停電、停氣,更有爆炸危險。經多部門緊急搶修,才終將裂口封堵。
呼和浩特的城市建設步伐逐漸加快,市區隨處可見大大小小的工地,然而,因施工導致地下管線遭受破壞的事故也頻頻發生。
據呼市燃氣部門介紹,從歷年的管網維修記錄來看,每年4到10月,類似事故集中爆發,至少會發生40到50起,而且50%以上的施工破壞天然氣管道事故都是因違規操作所致。
天然氣管道事故頻發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近幾年因施工破壞地下天然氣管道的事故屢見報端。
5月25日,呼市新城區東二環與成吉思汗大街路口,挖掘機在綠化帶旁施工時挖斷天然氣管道。
7月3日,呼市金橋開發區世紀七路,一組施工人員鋪設管道時,駕駛挖掘機挖斷天然氣管道,導致整個金橋開發區的天然氣用戶受影響。
9月7日,呼市大南街雨水管網工程道路施工中,因挖掘機駕駛人操作不當,將地下天然氣管道挖斷,天然氣瞬間噴出約7米多高。
10月14日,呼市大學西街天然氣泄漏,引發大火,場面可謂是“驚心動魄”。燃氣部門初步統計,此次事故造成約20萬元的損失。據了解,施工單位違規操作,是導致天然氣管道遭到破壞的罪魁禍首。就在兩天后的10月16日,道路施工中再次發生險情,天然氣管道的一根抽水桿又受到了損壞,所幸處置及時,才沒有釀成大禍。
施工前須摸清地下狀況
記者了解到,此次呼市大學西街道路改造工程建設單位是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具體施工單位是呼和浩特市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針對10月14日發生的意外事故,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工程科副科長常劍峰告訴記者,這次施工單位確實是因疏忽,未提前弄清這里天然氣管道分布,在挖雨水管道過程中,不慎造成天然氣泄漏,為此施工方已受到了嚴厲處罰。
其他道路施工前,施工單位是否與相關部門溝通、交流?常劍峰表示,每次施工前,都讓施工單位必須摸清地下狀況,一是由地下管線的單位給指明管網分布,二是施工方要挖探坑,但有時候即便這樣,意外還是在所難免。“有些專業管線人員指示的不是特別清楚,施工過程中,地下情況比較復雜,管線的深淺及具體位置不可能那么精準。”常劍峰告訴記者,他們會吸取此次事故教訓,今后進一步對施工單位加大監管和懲治力度。
施工單位責任意識欠缺
“一年時間,天然氣管道受損壞的大小事故平均有四五十起。”據呼市中燃公司搶修中心主任盧永剛介紹,按照規定,在天然氣管道附近進行施工,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和燃氣供應企業申請,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開挖。在獲審批后,燃氣部門會為施工方提供管網的分布圖,進行信息共享,協助其避開天然氣管網。
據介紹,之所以會發生這樣的意外,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一些施工單位責任意識欠缺。
“其實,要想杜絕或減少這樣的意外,關鍵是看施工單位有沒有責任心和安全意識,是不是嚴格遵守施工程序,是不是能夠和天然氣公司有效的協調。”盧永剛表示,主管部門不但要加強施工方資質的監管,還需強化施工人員,尤其是挖掘機等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讓他們充分認識到“野蠻施工”的危害,嚴格按照管網分布圖進行避讓、操作。同時,也可以考慮對違規施工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制,或制定問責機制,從根本上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損壞地下管道須擔責
記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熱、供水、燃氣、公共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中明確表明,因工程建設需要,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確需進行開挖溝渠、挖坑取土作業等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報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批準,并按照規定辦理其他有關手續。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提請燃氣企業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相關情況,燃氣企業應當在3日內給予書面答復。由于施工不當造成燃氣設施損壞的,建設單位應當協助燃氣企業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搶修,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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