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縣“1.15”腳手架坍塌事故調查處理通報
2011年1月15日上午7時15分左右,位于江蘇省射陽經濟開發區境內的江蘇青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項目建設工地,發生一起腳手架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150萬元。經市政府“1.15”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嚴重違反安全生產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造成的責任事故。近日,經省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市政府批復同意對該起事故的調查處理意見。根據《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關于“事故查處結案后,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江蘇青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位于江蘇省射陽經濟開發區東區沿河東路中聯工業園內,法定代表人季青華,注冊資本500萬元,經營范圍為環境工程施工,環保機械研發、制造、銷售,污水處理設備、煙氣在線監測設備制造、銷售。
2010年5月,射陽縣玉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借用射陽縣振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資質, 通過議標方式,承攬江蘇青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新廠區煙氣中溫干法多種污染物聯合脫除設備制造項目的土建工程,隨后,又分別與無資質個體包工頭顧愛飛、楊進標簽訂了項目分包協議,顧愛飛再次將木模制作(包括腳手架搭設)工程轉包給無特種作業資質人員進行施工作業。該建設工程監理單位鹽城市永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聘用無工程監理資格的人員從事現場監理工作。
2011年1月15日早晨6時30分左右,10名瓦工陸續爬上了廠房南墻外腳手架上準備砌墻,6名輔工在地面準備材料。7時15分左右,腳手架發生坍塌。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一是腳手架嚴重超載,架體變形失穩;二是腳手架局部搭設不規范;三是風速影響腳手架及荷載物整體穩定。
間接原因:一是射陽縣玉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借用射陽縣振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資質承攬工程業務,非法轉(分)包,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未能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二是射陽縣振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出借施工資質,提供虛假情況。三是江蘇青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明知射陽縣玉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仍允許其以他人名義承攬本公司建設項目施工業務。在未依法取得規劃、施工許可、消防安全審查等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四是鹽城市永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現場監理工作不力,聘用無工程專業監理資格的人員從事現場監理工作,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組織排查和督促施工單位整改。五是江蘇省射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射陽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監管不到位。
三、對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責任追究情況
根據市政府批復的意見,依照有關規定,對19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其中,2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17名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處罰(具體處理情況見附件)。市安監局依據有關規定,對射陽縣玉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射陽縣振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蘇青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和鹽城市永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市城鄉建設局依據有關規定提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射陽縣玉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一年,對射陽縣振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60天,對鹽城市永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的監理資質進行處罰。同時,責成江蘇省射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射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射陽縣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射陽縣人民政府對江蘇省射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射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給予誡勉談話。責成射陽縣人民政府向鹽城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四、有關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安全生產認識。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吸取這起事故的教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安全生產的關系,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切實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二)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各建筑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和建筑工程有關法律法規。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履行法定的行政許可程序,嚴禁生產經營單位外借施工資質或無資質單位、個人借用施工資質承攬工程,嚴禁工程施工非法分包、轉包。強化職工“三級”安全教育,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強化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未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迅速整改事故隱患。各建筑施工單位要督促和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確保嚴格執行,杜絕“三違”行為。要緊密結合本企業的特點和實際,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可能發生事故的各個環節、各個場所、各個崗位進行全面徹底地排查。對排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必須迅速落實整改人員、資金、措施,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到位。建設工程監理公司在抓好工程質量監理的同時更要抓好工程的安全管理,監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施工過程中的每個環節,特別是對技術性強、工藝復雜的項目一定要跟蹤旁站到位,嚴格執行簽字驗收制度。
(四)強化施工項目監管。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建設工程監管力度,對不具備施工安全條件,未履行行政許可程序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要組織開展打擊非法掛靠、非法轉包專項治理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留死角,不留盲點,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要堅決依法查處。
(五)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將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六)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全市上下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10〕136號)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年”各項活動,認真做好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經營建設行為,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努力壓降各類事故,保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為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