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棒崗位機械傷害事故
一、事故經過:
8月7日下午14時左右,能源事業部煤棒崗位勞務工侯桂枝在清理漚化庫地下室衛生約20分鐘時,小組長王又平發現地下室內沒有動靜,就查問和他一起清理衛生的勞務工姚水林,姚回答沒有和他在一起。王立即到地下室內尋找,發現侯蹲在皮帶機旁靠在墻邊,問他怎么回事,侯回答不舒服。將其扶到地面時,發現他面部有傷,問其原因,侯回答記不清。送醫院后經檢查,侯頭部為皮面傷,胸前兩根肋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一)物的不安全狀態:漚化庫地下室設計不合理,作業場地狹窄,低矮,人在里面作業行動不便,而且作業現場照明不足,視線較差。
(二)人的不安全行為:1、違章作業,翻越皮帶機被絆倒;2、清掃衛生時監護人未履行監護職責,擅自離崗。
(三)管理因素:1、對勞務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2、作業現場照明不足未進行進行整改。
三、吸取教訓及應采取的措施:
(一)規避物的不安全狀態應采取的措施:1、增設地下室內照明燈,確保光線充足;2、整改地下室內通風和視線,將原封閉式鐵板改為鋼絲護網。
(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應采取的措施:1、各種作業嚴格落實監護人職責;2、嚴禁人員攀越運轉的皮帶機,在現場設置警示牌。
(三)堵住管理漏洞應采取的措施:每周對勞務工進行一次安全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