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陽煤礦2009.2.5冒頂傷人事故
事故經過:2009年2月5日14時30分左右,五陽煤礦綜掘二隊在7801工作面回風巷掘進期間,在距工作面13~25m范圍內,過構造帶處發生冒頂事故,造成兩人死亡事故。
事故原因:1、7801工作面回風巷在過完斷層時,巷道圍巖條件發生變化,直接頂由砂質泥巖變為泥巖,泥巖厚度突然變厚,圍巖應力發生改變,從而導致巷道圍巖變形、頂板離層,這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客觀因素。
2、在7801工作面回風巷掘進過程中遇到斷層時雖然及時制定了安全技術措施, 但是施工隊組在落實規程、措施上執行不力,未嚴格按照規程、措施進行支護,現場煤溜邊未支設木點柱,部分錨桿預緊力不足、補強錨索支護位置不規范等情況。
3、對支護器材入礦入井把關不嚴,證件不齊全,自產錨固劑生產工藝簡單,裝備落后,難以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致使局部支護質量達不到有關標準要求,構造區域支護強度不足。
4、施工隊組對構造區頂板管理的認識不足,作業規程規定工作面出勤18人,而當班實際出勤8人,在出勤人員不足的情況下部分工序難以有效實施。
案例2:沈陽焦煤清水二井煤礦2012.5.20事故
事故經過:2012年5月20日,遼寧省沈陽焦煤有限責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礦生產礦井,核定生產能力90萬噸/年。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2人被困,其中3人獲救、9人死亡。
事故原因:1、該礦南二采區07工作面運輸順槽掘進時采用錨桿、錨索掛網噴漿支護,錨索支護不及時;
2、因遇到地質構造帶頂板壓力增大,原有支護方式強度不夠,該礦決定采用架棚(架設36U型鋼可縮支架)方式加強支護,但施工時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發生大面積冒頂,導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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