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海駱駝山煤礦煤塵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 2003年10月21日,烏海市海勃灣區駱駝山煤礦發生一起煤塵爆炸事故,接到事故報告后,烏海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會同烏海市監察局、總工會、公安局、煤管局成立了由烏海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書記認組長的事故調查組,調查組調查工作歷時30天,共提交取證筆錄13份,于2003年12月10日召開事故分析會并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 一、事故概況
??????? 1、發生事故的時間:2003年10月21日10時40分。
??????? 2、發生事故的地點:豎井井底車場。
??????? 3、事故類別:煤塵爆炸事故。
??????? 4、事故性質:重大責任事故。
??????? 5、事故傷亡情況:死亡6人,重傷1人。
??????? 6、經濟損失:估計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
??????? 二、礦井基本概況
??????? 烏海市海勃灣區駱駝山煤礦,企業性質股份制,位于桌子山煤田滴瀝幫烏素礦區,礦井始建于1993年,該礦現生產能力為6萬噸/年。井田內可采煤層有9號、10號、16號,現主采16號,16號層平均煤厚4.7米,煤層傾角在8°至10°之間。該礦井田面積0.936KM2。礦井開拓方式為2個斜井、1個豎井,其中一個斜井回風,另一個斜井和豎井為出煤井兼做進風井,豎井井深180米,斜井長度均在1000米左右。該礦屬低瓦斯礦井,16號煤的揮發份為28%至30%,全硫1.5%至1.8%,焦質層厚度為24MM,煤塵極具有爆炸性。
??????? 該礦井下采掘方式為非正規采煤法,分東西2個采區出煤,東采區斜井出煤,西采區豎井出煤。井下采用畜力車和機動三輪車運輸,將工作面的落煤運至豎井和斜井的井底煤倉內,然后由絞車提升至地面。由于井下工作面多(通常井下有7個工作面同時作業),畜力車和機動三輪車運輸繁忙,井下煤塵很大,特別是在豎井井底車場內的煤塵更大(事故發生后,測得車場內的煤塵厚度在0.1米以上)。礦井沒有完善的灑水滅塵系統。
??????? 該礦豎井井底車場內溜煤眼放煤口附近有一段巷道使用棚架支護(四架棚),事故發生在該處。
??????? 該礦是股份制企業,有5個股東以等額的股份參股。
??????? 烏海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分別于2003年3月20日、9月20日對該礦進行檢查。
??????? 烏海市煤管局分別于2003年3月20日、7月2日對該礦進行檢查。
??????? 二、事故經過與搶險救災過程
??????? 2003年10月21日早班(發生事故的前一個班),豎井采區井下運輸過程中,一臺運煤的機動三輪車將車場內溜煤眼放煤口附近一架木棚的其中一條棚腿撞倒,當時沒有發生冒頂,工人在運輸中聽到頂板裂隙有響聲和離層、掉渣現象,當班班長兼安檢員宋有生決定下班,工人提前升井,升井后宋有生將井下情況報告了礦長。
??????? 9時許,礦長未向該礦的法人代表和技術員告知井下情況,便帶領副礦長和三名放炮工及二名安檢員共7人入井重新維護豎井井底車場內的支護。為了蹦倒已損壞的支架和蹦碎大塊的頂板巖石,約10時40分,他們連續采用放明炮(共放了3炮)的辦法進行處理,隨即引起煤塵爆炸,在地面的人員當時在聽到一聲巨大的爆炸聲的同時,看到三個井口都冒出大量的煙塵。意識到井下發生了事故,該礦技術員立即給董事長打了電話,董事長隨后向海勃灣礦業公司救護隊報告了事故并請求救援。至此,井下有7名礦工生死不明。
??????? 海勃灣礦業公司救護隊于11時35分接到報告,并于12時25分到達事故現場。烏海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于11時50分接到事故報告并于12時20分到達事故現場,市煤管局有關領導也即時到達 事故現場,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成立了事故搶險領導小組并展開工作。救護隊于12時50分左右第一次入井,于14時30分升井,當時在距井底車場冒頂處20米的巷道內找到5名工人,其中有3人仍有呼吸,另外2名已死亡,其余2名工人未找到。約16時30分開始,3名幸存人員被先后救出并送往醫院搶救,其中有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 另外2名遇難人員分別于18時30分和23時50分先后在距車場不遠處的其它巷道內被找到并運出地面,均已死亡,至此,搶險工作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