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摩托突然拐彎 撞上直行大貨車
事故經過
某村56歲的村民張某,某日無證駕駛一輛有牌照的二輪摩托車外出辦事。張某沿道路由東向西行駛至一個路口時,向左拐彎準備進入路口。而這時,一輛重型箱式貨車由西向東對面駛來,開車的田某一看有摩托車拐彎過來,在急踩剎車的同時向右打方向盤躲避,但是由于摩托車的車速過快,沒有躲開,摩托車撞到汽車的左前部后摔倒在地,汽車又向前行駛了一百多米后停在了右側路邊。汽車司機田某下車跑過來,見傷者鮮血直流、昏迷不醒,馬上打電話報警并送醫院搶救。但由于傷情過重,張某一直昏迷不醒,摩托車也報廢了。
責任分析
經過勘察現場,交警初步認定:張某無證開摩托車臨近路口突然左拐彎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的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應當遵守讓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的規定,負事故主要責任;汽車駕駛員田某未能提前預防對行車輛拐彎、造成撞車,致使對方重傷,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的規定,負事故次要責任。
轉彎讓直行,這是道路通行和確定此類事故責任的一般原則。在此次事故中,駕駛摩托車的張某無證駕駛,說明他沒有受過專門機動車駕駛培訓和教育,所以,在路上開車時不懂也不遵守安全通行規則,上了路后想怎么開就怎么開、想怎么拐就怎么拐。當對行車輛臨近時,只要他稍微減一下車速、讓對行車過后自己再拐就不會發生事故,可他沒有這樣做,強行拐彎而且沒有減速,最后撞上了汽車。所以才有了現在張某受重傷的惡果。
此案中的汽車駕駛員被判為負次要責任。這是他開車時沒有對路面情況提前分析提前預防。臨近路邊有路口時,作為一個合格的機動車駕駛員,就應當在心里提前做好對行車是否拐彎的應對準備和措施,不至于對方突然拐彎時應對不當,造成了事故的發生。
整改措施
1、首先路面交警要加強對無證開車的查糾力度,發現無證開車的嚴格按交通法律法規懲處。交警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把無證開車的危害和后果通過各種宣傳形式告訴大家。
2、其次司機開車上路時要自覺地遵章駕駛,注意觀察路面情況,做好隨時剎車的準備,保證安全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