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安全規定 吊運蓋板砸死人
事故經過
l、2000年10月8日,某工程隊工人趙某、王某用吊車為已完工的管道工程溝道吊運提前預制的混凝土蓋板,吊運時用鐵棍別住穿過吊耳的鋼絲繩扣。
2、一次,吊板行進至溝上部時,被吊蓋板的一只吊耳突然拔出,蓋板墜下,落入地溝。
3、此時工人陸某正在溝內作業,被落下的吊板當場砸死。
事故原因
l、混凝土蓋板在現場是分批分期預制的,有的養生期不夠,為趕工期而提前使用。
2、事后經檢測部分預制的混凝土蓋板砂漿材質未達標,質量粗劣,出事故的蓋板就屬此類。
3、趙某和王某沒有起重作業票,作業時偷工取巧,應拴掛4個吊耳卻只拴了兩個,使吊物重量在單個吊耳上加重一倍。
4、違反起重作業吊物下嚴禁有人的安全規定,現場作業工人安全意識差,吊車司機只聽令行事,責任心不強。
防范措施
l、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開工前安全交底和施工中安全監督,嚴禁偷工減料,確保土建材料質量。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嚴格執行起重作業安全工作規程。搞好培訓,執證上崗。